内容页搜索

(一)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蚕茧流通体制改革的通知

20011021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深化蚕茧流通体制改革的通知》,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蚕茧流通体制改革的通知

为做好我省的蚕茧流通体制改革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关于深化蚕茧流通体制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44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作如下通知:

一、实行政企分开,转换茧丝绸企业经营机制

按照政企分开的原则,实行茧丝绸行政管理职能和茧丝绸公司经营分离。茧丝绸行政管理职能从茧丝绸公司剥离出来划归政府有关综合经济部门,由该部门代表政府对本地茧丝绸生产、流通行使管理。改革后的茧丝绸公司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坚持贸工农一体化的经营方向,不断深化和完善改革,面向市场,实行独立核算,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经济实体。各地要加强衔接,防止因管理工作的脱节,造成市场秩序混乱。

二、坚持茧丝绸贸工农一体化经营方向,适当放宽鲜茧收购渠道

(一)深化贸工农一体化改革的重点在县级,这是稳定蚕茧收购秩序和行业发展的基础。对于已经实行一体化运作,并与蚕农建立了较为稳固的产销关系,取得了初步成效的县(市),要进一步深化改革,总结完善。各地要认真学习茧丝绸贸工农一体化改革的成功经验,鼓励茧丝绸公司以资产为纽带,通过改革、改制、改造等方式,加速与丝厂联合,同时不断改进与蚕茧生产合作组织、蚕农之间的联结方式,完善利益分配机制,切实保护蚕农利益,并通过加强为农服务和支农扶农等形式,与蚕农形成利益共同体,建立和发展稳固的原料基地。

(二)适当放宽鲜茧收购渠道。鼓励生产规模大、技术先进、管理水平较高、市场竞争力强的缫丝生产企业,以利益为纽带,与蚕茧产地建立长期稳定的原料茧供求关系,形成稳定巩固的原料茧基地,从技术、信息、资金等多方面给基地蚕农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的系列配套服务,经资格认可后,允许这些缫丝生产企业收购鲜茧自用。

各级政府要因地制宜,按照有利于实行贸工农一体化经营;有利于把茧丝绸企业做大做强,增强市场竞争力;有利于切实保护农民利益,稳定蚕桑生产发展的原则,推行和完善以公司+工厂+农户、工厂+农户为基础的茧丝绸贸工农一体化经营方式,使贸工农三者真正结成一个利益共同体。具体采用何种形式收茧,由各市、县政府自行决定。

(三)实行鲜茧收购资格认定制度。鲜茧收购经营单位必须与蚕农建立稳固的供求关系,具有相应的收购资金、固定的收购场地、评茧仪器、烘茧及仓储设施和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有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及管理制度,经县(市)、市经贸委会同同级工商、质监等部门审查后,报省经贸委。省经贸委在征求省工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意见后,发给蚕茧收购、经营资格证书。省经贸委会同工商、质监等部门共同制定《蚕茧收购经营资格认定细则》。鲜茧收购经营单位持收购、经营资格证书到当地工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鲜茧收购单位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收购蚕茧,不得将蚕茧收购资格证书转让、倒卖,不得委托其他单位或个人代其收购,不得接受无证单位和个人的业务挂靠,违者取消其收购资格。对鲜茧收购、经营资格实行动态管理,每两年审核一次,对不符合要求的单位取消其收购、经营资格。未经资格认定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鲜茧收购、经营业务,违者由各地工商部门严肃查处。

在新的蚕茧收购、经营资格证书核发之前,原由省经贸委核发的“蚕茧收购许可证”继续有效。

三、改进蚕茧价格管理方式,稳定蚕茧收购秩序

逐步建立在政府调控下主要由市场形成蚕茧价格的机制,国家主要通过运用储备厂丝吞吐调节市场茧丝供求,稳定茧丝市场价格。从今年秋茧收购起,改进我省的蚕茧价格管理方式,鲜茧收购价格和干茧销售价格实行省级政府指导价管理。蚕茧收购经营单位,依据省定指导价和规定的浮动范围,根据市场供求状况,自主定价。厂丝价格放开,省不再作统一规定。市、县有关部门要进行必要的引导和监督检查,做好与邻省及省内毗邻地区的价格衔接,避免因价差过大引起收购秩序混乱。蚕茧收购经营企业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政府有关蚕茧收购价格政策,坚持仪评检验作价,切实保护蚕农利益,不许向蚕农打白条

四、改革蚕种产销体制,加快培育优势蚕种

实行蚕种生产、经营资格认定制度,维护和规范蚕种生产、经营秩序。蚕种生产单位必须具有与蚕种生产相适应的资金和生产检验设施;具有蚕种生产专业技术人员及质量保证体系;具有与蚕种生产能力相适应的桑园和稳定安全的原蚕基地;蚕种生产规模一般在5万张以上。蚕种经营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蚕种保护设施、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完善的售后技术服务能力及足够的经营资金。蚕种生产、经营资格认定的具体细则,由省经贸委会同省有关部门制定,并负责认定蚕种生产、经营资格,发放蚕种生产、经营资格证书。蚕种生产、经营单位持资格证书到当地工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并领取经营执照。

蚕种生产、经营资格证书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审核一次,对不符合要求的生产、经营单位,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及时通知原登记注册的工商部门,责令其限期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拒不办理的,吊销营业执照。未经蚕种生产、经营资格认定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经营蚕种。

要打破地区封锁,促进蚕种有序流通。进一步优化蚕种生产结构,合理调整生产布局,不断增加投入,改善蚕种生产条件,加快培育桑、蚕新品种,提高市场覆盖率。

五、加强质量监督管理,加快蚕茧基地建设

进一步加强蚕种、蚕茧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专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的作用,严格标准,规范操作,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确保蚕种、蚕茧质量,切实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利益,维护蚕种、蚕茧流通秩序。未经法定检验单位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蚕种不得进入市场流通。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推行蚕茧公证检验制度。

要继续贯彻巩固提高,稳步发展的方针,进一步确立蚕桑生产在整个茧丝绸行业中的基础地位,从政策、资金及技术等方面加大对蚕桑生产的扶持。要结合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按照布局区域化、生产规模化、经营产业化、服务社会化的原则,建设一批优质蚕茧基地,培育一批蚕桑生产基地县、基地乡、基地村。

特此通知,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苏州市丝绸产业振兴发展规划

201264日,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第98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的《苏州市丝绸产业振兴发展规划》。

 

苏州市丝绸产业振兴发展规划

丝绸产业曾是我市的优势传统产业,承载着厚重的历史文化,自古以来,就是一张亮丽的城市名片。目前,在我市工业总量规模不断扩大,新兴产业快速发展的大背景下,丝绸产业正处于转型发展的关键阶段。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传承发展苏州丝绸产业,提高苏州丝绸品牌和形象,重振苏州丝绸文化的影响力”的重要战略部署,加快产业的整体转型、改造、提升步伐,实现我市丝绸产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有效振兴,特制定本发展规划。

一、苏州丝绸产业的现状及问题

(一)现状。

苏州是全国著名的“丝绸之府”,国家正式命名的“绸都”城市。尤其是列四大绸都之首的吴江盛泽,更是以“日出万绸,衣被天下”闻名海内外。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现代科技的巨大进步以及消费理念、产业环境、支撑条件等诸多因素的综合影响,苏州丝绸产业逐渐隐退和削弱,完整的产业架构分化,生存空间日渐压缩,由于其产业链特殊,对土地和环境的依赖大,导致高成本下的低效益给企业乃至给整个产业带来致命冲击。

目前,苏州真丝绸产业主要以幸存的数十家织造企业,数十家规模不一的商贸旅游载体,若干个依附于大专院校的科研检测机构以及若干个在竞争中得以生存和认可的品牌商标成为产业的主要内容,每年的产销量也就数十亿元人民币(不含服装、家纺等延伸产品)。

从商业运作内容来看,外销主要以小批量的订单面料和坯料为主,内销主要以真丝绸制成品如服装、服饰及家纺用品等为主。从商业运作模式来看,大致形成以丝绸进出口公司和少数几家拥有自营出口权的生产企业为主的外销载体,以参观游览结合产品销售的生产企业、大型商场和专业商贸企业以及面广量大的旅游点商铺为主的内销载体。

然而,随着产业链的延伸及消费者对真丝绸家纺产品健康生态特性的认识,苏州真丝绸产业在后端最终消费品的生产开发上,还是得到了一定的拓展,正慢慢形成自己在成衣服装、内衣服装、床上用品、真丝饰品及礼品等方面的优势,拥有了若干个国内外知名品牌和销售渠道,销售额已突破百亿元规模。

(二)存在问题。

目前,我市的真丝绸产业迫切需要由传统生产经营模式向开放、合作、提高及基地型、品牌型、标准型、文化型现代模式的转变,但受到了多种不利因素的影响,困难较大。

1.蚕桑种植,产出效益极低,加上土地资源稀缺,全市几乎没有也不可能有产业化种植,原料来源主要依靠外省市,不仅加大成本压力,且对原料供应的长期、稳定、可持续带来极大的不确定性。

2.消费市场和消费理念的变化,决定了真丝绸消费市场的局限性,压缩了产业规模或增速的增长空间。

3.加工水平相对落后,产品差异化不够,自主研发设计能力弱,缺少时代元素,染整技术差距大,终端产品中低档多,产业整体层次不高。

4.丝绸产品出口仍以厂丝、坯料等初级制品为主,产品附加值低,导致众多丝绸企业利润微薄,投入乏力,生存困难。

5.产业发展的主体模式还是单兵作战、散户经营,产业集群和品牌优势的效应得不到有效发挥。

6.太湖流域环境保护要求对丝绸产业的本地扩展战略,尤其是后端的染整技术提升带来极大限制。

二、振兴苏州丝绸产业的路径和主要任务

基于苏州丝绸产业的现实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振兴苏州丝绸文化产业的基本思路有如下几个方面: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做高产业、做精工艺、做大品牌、做强文化”的总体思路,以传承保护和促进发展两线给力,以做高产业和包融文化双轮驱动,大力支持优势企业技术创新和合作进取,大力鼓励各种资本和各方人士参与丝绸与文化紧密结合为内容的保护、传承、研发、弘扬。全产业以实施品牌战略、强化标准制定为抓手,努力实现产业的高端化、品牌化、创新化、特色化,拓宽应用领域,拓展市场空间,提升自主核心技术和品牌对产品的增值能力,切实增强产业整体竞争力,逐步恢复和提高苏州丝绸在国际国内的知名度和地位,重振苏州丝绸产业和文化的双重影响力。

(二)发展途径。

1.以现有生产企业为基础,鼓励适度整合重组,认真梳理产业链,引导鼓励养殖、缫丝、捻线等环节外移,适度保留并着力提高织造、印染环节,走高端产业路线和精品工艺路线,支持发展真丝绸衍生品,包括服装、家纺用品、礼品、饰品等,做长产业链,做高产业层次。

2.以现有丝绸品牌为基础,全力实施创国际国内大牌名牌战略,加大品牌的培育力度和建设力度,加大已获名牌和驰名商标的宣传力度,大力鼓励和支持企业以品牌开路,走出市门、国门,从而有效提升苏州丝绸的整体形象感染力和震撼力。

3.以现有商贸平台为基础,加大市场拓展力度,培育和扩大有效的消费市场。支持和鼓励商贸企业创建自己的优势品牌和标准,并以此打造产供销一条龙的完整商业模式。大力支持优势商贸企业内外并举,打造有效的连锁商业形态,夺取更多的市场份额。

4.以现有科研平台为基础,加大科研单位与企业的技术合作力度,创新合作方式,丰富合作内容,全面提高我市真丝绸产品的技术含量,加快真丝绸产品的新品开发和产品档次的提升,走出一条技术质量型的发展之路。科研单位和丝绸企业要积极开展国际合作,实施与真丝绸后染整技术及产品设计先进的国家和地区(如意大利、法国等国家)的交流合作,使苏州丝绸跻身于世界先进水平。

5.以现有技术质量标准为基础,制定苏州真丝绸产品的更高标准,积极鼓励和支持我市企业参与国家标准的制定、修正,增强业内的话语权,并成为采标生产的优秀示范。形成有先进标准保障,有知名品牌支撑,被市场和广大消费者充分认可的苏州真丝绸产品体系。

6.以现有宣传展示载体为基础,鼓励各类资本和各界人士踊跃参与,不断拓展、丰富和提升它的主体功能,尤其是传承、保护、研发和收藏、教育、示范二大功能,真正起到延续苏州丝绸历史,弘扬苏州丝绸文化的主要作用,主打好苏州的丝绸文化牌,形成振兴丝绸产业的浓厚氛围。

(三)发展任务。

一个产业的健康、有效、可持续发展,必须坚持按客观经济规律办事,以市场导向和政策引领为双核,让企业作为完全主体自主发展。因此,振兴我市的丝绸产业,提升产业文化,政府支持和鼓励企业在六个层面承担起自己的责任和任务。

在产业发展层面:

1.从最有利发挥自己的产业优势入手,推动企业认真制定自己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发展战略。支持企业走加快发展和借力发展之路,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规模扩张。发改、经信等政府相关部门要一对一、手把手认真细致做好相关政策宣传和操作辅导。

2.实施保护和扩张并举的兼并重组发展战略。确定一批重点骨干企业,发挥它们在产业重组整合中的带动作用,以帮助微小困难企业走出困境,壮大自身实力。各地政府需研究制定鼓励丝绸企业重组整合的综合政策,协调解决好企业兼并重组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企业重组成本的最低化和重组成效的最大化。

3.加快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步伐,走精湛工艺和精品路线,鼓励引进先进织机、大圆机、数码喷墨印染等先进装备,大幅度提高高端面料的产销比率。对引进国外先进装备或采用国内先进装备的丝绸企业,除了国家规定政策的优惠之外,各级政府要在贷款资金上给予贴息或专项扶持。

4.引导鼓励优势龙头企业积极走出去,到国家鼓励发展的或有条件的地区设立育种、养殖、缫丝、捻线乃至织造印染的基地,拓展自己的发展空间。对在外设立生产基地的投资,给予相应的贷款贴息或专项奖励。对在苏州范围内移出工厂,创建公司,实现足额销售的法人总部,地方留成应在五年内先征后退,支持企业发展。

5.鼓励支持生产企业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丰富创新现有的商业模式。通过开办连锁专卖店、直销店、加盟店及建立网上直销等形式,全面加强市场网络的建设,扩大与国内外专业公司和商业机构的合作。每年对市场销售增长率超过20%的真丝绸企业给予专门的奖励。

在品牌建设层面:

6.政府支持和要求相关责任部门与实体研究创建苏州统一的原产地产品统一商标,强化产品的区域特色和整体形象,发挥对优质采标产品提高知名度、信誉度的助推作用。

7.从现有的品牌当中,滚动精选出“十大”品牌,加快影响力的提升。每年对增长率超过20%的相关品牌产品给予一次性奖励。

8.鼓励企业加快创建真丝绸名牌步伐,着力打造真丝绸品牌产品的知名度。对获得行政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等国家级知名品牌和获得省级认定的名牌,给予一次性奖励。

在商贸平台建设层面:

9.确定“十大”重点商贸平台,作为加快市场拓展及市场网络建设的主要功能载体。对这些商贸平台的建设发展给予相关政策的倾斜,并对年增长业绩超过20%的商贸企业给予年度发展业绩奖励。

10.鼓励各大商贸平台积极采购本市原产地产品并扩大销售。对地产品采购份额超过50%的,视不同份额给予已实现采购金额的一定比例的补贴。

11.鼓励商贸企业创建自己的销售品牌,强化商贸品牌运作。通过品牌、标准、订单、回购的模式,做大业绩。对选择本地企业作为营销合作伙伴的,视年采购额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商贸企业在自我品牌建设上,享受与生产企业同等的待遇。

12.支持鼓励商贸企业积极建设专业的销售网络,加快与国内外专业、成熟销售网络的衔接和合作,充分发挥其在及时掌握市场信息方面的优势,促进本地生产企业加快新品开发和提升产品档次。对商贸企业以有效信息为桥梁,通过与本地生产企业或科研单位的合作实现的重大销售成果,按年度销售额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

在科研能力提升层面:

13.丝绸专业科研机构要在帮助企业走高端、精品路线上发挥作用,承担起责任,不断扩大科研领域和研发题材的针对性、实用性,对我市的院校及科研机构实现的重大科研成果,科技、转型升级等政府专项资金要重点、优先给予奖励和支持。对科研机构实施的科技攻关、重大成果转化项目,可申请由科技经费立项支持。

14.各专业科研机构要积极开展市场调研,加强与北京、省里相关部门、机构的沟通衔接,及时获得最新的技术动态以及重大科研项目申报立项的途径,积极向上争取项目研发经费,政府视争取的科研专项金额给予一定比例的配套补贴。支持加快科研成果的产业化进程,对科研成果实现产业化的项目,市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给予重点扶持。

15.丝绸生产企业要根据市场、产品信息及自己的发展规划,积极依托科研单位,加强产品、工艺或装备的合作开发,以充分利用科研单位的科技、人才资源加快新品开发和档次提升。对受托双方或多方都在本市的科研项目,视其产业化的成果大小,给予一次性奖励。政府重点优选“代丝绸国家工程实验室,省重点丝绸工程实验室、省丝绸技术服务中心和国家丝绸及服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科研机构,开展与企业的合作。对科研合作中建设试样、实验基地,给予专项资金扶持。

16.大力支持我市的真丝绸企业积极投入并创建自己的研发中心或技术中心,对获得市级以上的企业技术中心,转型升级专项中的公共服务平台资金给予优先扶持。

在强化标准实施层面:

17.全市各类真丝绸生产、营销、采购企业都要不折不扣做好贯标、采标工作。要严格按照国家制定的相关产品标准组织产品生产,全市的专业检测机构要严格按标准组织检测鉴定,以共同确保我市的真丝绸产品质量和产品信誉。

18.鼓励企业制订高于国家标准的企业标准,为企业走高端发展、精品生产之路提供保障。对切实制定高于国标的产品标准企业,其采标产品被权威机构认证的,给予一次性奖励。

19.支持企业、各界群体或人士积极参与国家、行业标准的制订和修订完善,增强我市丝绸产业在标准制订、修订中的话语权。对我市的主要参标单位或参标人士视其付出,给予一定的扶持。

20.鼓励和推动企业通过标准制订来培育建设稳定、高质量的产品供货基地,走出一条以标准控制、品牌运作为牵引,通过外发订单、回购销售为途径,有效扩展生产能力和扩大市场占有的发展之路。对以严格按国标和企标控制产品生产全过程,并取得了重大市场成果的,视实现的销售成果给予奖励。

在宣传、展示、传承载体的建设层面:

21.鼓励优势企业、企业家积极参与政府产权的宣传展示载体的运作和管理,对企业进入后在载体上的投入给予政策支持和补贴。

22.鼓励企业或个人创办宣传、保护、展示丝绸产品和丝绸文化的展示馆、教育实习基地等载体,扩大苏州丝绸文化产业的社会影响力。对企业或个人在这方面的投入,政府在转型升级专项的平台项目中给予重点倾斜支持。

23.鼓励丝绸生产企业和行业内的知名专家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聘请专家担任技术顾问,推动设立专门的工作室。同时也鼓励老专家、老艺人成立自己的工作室,为丝绸产业和产业文化的保护、传承、发展发挥作用。政府对这类载体建设,设立专项给予定额补助。

三、振兴苏州丝绸产业的政策保障

24.建立市丝绸产业振兴发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委,作为产业发展的管理协调机构。办公室积极发挥行业组织在促进产业振兴中的作用,统筹规划、指导和推动全市丝绸产业走高端化、特色化发展之路。在实施丝绸产业发展意见、制定丝绸产业发展规划、指导企业推进市场战略、服务上市融资、实施品牌战略、加快先进产品标准制订、强化专业人才培养等方面发挥统筹协调作用。

25.政府确立“六大方面十个重点”加以培育扶持。经信、商务等部门排出十个重点优势企业;旅游部门排出十个特色旅游及旅游商贸景点;科技部门排出十个重点科技攻关项目;工商、质监部门排出十个重点扶持的名牌、商标;质监部门排出十项重点支持的技术、质量标准;经信、科技、人社、文化等部门要排出十个重点支持的大师、人才、团队,集中力量、加大投入,扶持这“六个十”的重点,力争以点带面,带动全市丝绸产业和产业文化振兴发展。

26.加大专项资金支持,统筹设立额度不低于5000万元的苏州市振兴丝绸产业专项导向资金,加大对产业发展的促进和导向作用。导向资金由新增和整合二部分构成,其中市财政新增2500万元资金,同时市财政和经信、科技、商务、文化、工商、质监等部门梳理整合现有的各项专项资金,按规划中所提出的政策支持类别和要求,列入年度各自的资金扶持计划,此类总额加计不低于2500万元。

重点支持方向是:

1)提升产业链各环节水平及产业整体水平的重大技改项目。

2)国家、省重大科技攻关项目,丝绸新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3)推动制订先进产品标准工作。

4)加快实施品牌建设战略,创建知名品牌工作。

5)积极拓展国内外市场,建设完善的营销网络,实现重大营销成果的工作。

6)开展传统丝绸技艺和丝绸品种、丝绸档案的整理、保护、抢救以及创新发展,设立大师工作室。

7)建设提升丝绸文化形象的丝绸文化创意产业园、博览展示馆、产业集聚基地等平台载体。

同时,积极帮助企业争取国家丝绸专项发展基金、国家高新技术出口项目资金、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基金、农产品龙头企业扶持基金等资助。

27.成立苏州市丝绸专家咨询委员会,作为政府在发展丝绸产业方面的战略咨询团,充分发挥他们建言献策的作用。专家咨询委员会隶属于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在办公室协调下开展。

28.引入政府采购行为,鼓励本市有条件的丝绸企业开发具有浓烈苏州丝绸文化特色且适合政府作为公务礼品的中高档丝绸产品,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并优先考虑。

29.对本市的真丝绸生产企业收购蚕茧的贷款利息及税率差,由政府组织专项给予适当贴息和补差。

30.对优势龙头丝绸实体企业响应并服从政府规划“退二”,愿意继续实施丝绸实体项目投资的,相关政府在土地资源供给上视可能予以大力支持。

31.打造能充分展示苏州丝绸产业和产业文化发展水平,集宣传、教育、商务等多功能为一体的市场化运作的专业艺术馆,集中反映丝绸的整体历史文化的发展情况和发展方向,助推丝绸产业做强品牌,做大市场。加快引进业内有较大影响力的从事丝绸文化的大企业集团,并鼓励与苏州本地企业合作,建设丝绸文化保护、传承、创新、发展等项目。政府在提供相应的资源条件方面给予政策倾斜。

32.加快规划和建设苏州丝绸商贸特色街区和大型专业交易平台。支持整合资源搭建丝绸创意设计平台,大力吸引相关创意人才,提高丝绸产品的创意设计水平,实现产品档次的不断提升。

33、加大对苏州知名丝绸品牌的宣传力度,在各种政府掌控的媒体上为企业提供优惠的条件和资源,进行品牌和产品的宣传。

34.加快丝绸专业人才队伍的培育建设。充分利用现有蚕桑、丝绸纺织高等教育资源,采取分层次、多形式培养和引进专业人才。各级政府要制定针对该产业振兴发展所需的高中低级人才梯度培养引进计划,支持、资助企业现有人才的培训教育。对企业重点引进实用技术型人才和创新研发的高层次人才以及专业的行业管理、经营人才给予专项补贴,享受业已出台的各项人才落户资助政策。每年对突出贡献人才和重大产业化科研成果予以宣传表彰,以加快培养集聚一支素质高且结构合理的丝绸文化产业振兴发展人才队伍。

35.注重提升苏州丝绸产业与丝绸文化双重交融的影响力。不断丰富每年苏州国际旅游节的活动内涵;设立并举办大型的苏州丝绸国际博览会,集中展示苏州的丝绸产品和衍生品;举办苏州丝绸发展国际论坛,苏州丝绸创意成果展,主打苏州丝绸的城市名片;在吴江南部地区建立蚕桑丝绸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纳入省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体系,强化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保护;举行丝绸产业科研机构与企业的科研成果展示对接会,促进科研成果的市场化、产业化。大力扶持自主品牌企业积极参加“中国丝绸交易会”、国内外综合性交易会及专业性展会。加大诚信市场的建设培育力度,大力在企业、商家、消费者中间开展“苏州丝绸无假货”的放心消费活动。加大对市场伪劣产品的查处打击力度,营造苏州丝绸货真价实、优质高档的商业信誉和文化信誉。  

36.充分发挥市属国资企业和投资公司的骨干引领带头作用,成为振兴丝绸产业的领军力量和有效整合业内资源的牵头力量。

37.充分发挥行业组织在促进产业振兴发展中的作用。各级政府部门要高度重视苏州丝绸产业基本信息的普查整理工作,并尝试开展政府职能向行业协会的委托、转移,对承担相关工作的行业协会,给予经费支持。相关协会要及时反映行业情况和企业诉求,引导企业落实产业政策;加强行业规范自律,推动行业诚信建设,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支持行业组织与国内外同行间建立合作关系及对话机制,加强业内的交流与合作,促进产业的提升与健康发展。

38.积极培育苏州丝绸文化的社会基础。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苏州丝绸历史文化的宣传教育,积极鼓励支持各类技术学校开设涉及丝绸产业的专业学科和课程,形成产业和文化的双促进格局。     

39.全力营造促进丝绸产业发展的良好环境。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振兴发展丝绸产业的战略意义,建立和健全振兴发展丝绸产业的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发展中所出现的各种问题。各级政府相关管理部门要做好振兴发展丝绸产业的指导和协调工作,加强宏观调控和规划引导,努力营造传承发展苏州丝绸产业,提高苏州丝绸品牌和形象,重振苏州丝绸文化影响力的良好环境。

(三)吴江市丝绸纺织产业调整振兴计划

2009927日,吴江市人民政府印发十一届中共吴江市委第59次常委会(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的《吴江市丝绸纺织产业调整振兴计划》。

 

吴江市丝绸纺织产业调整振兴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影响,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总体要求,对接国家、省纺织产业振兴规划和苏州市纺织产业调整振兴计划,制定本计划。计划期为20092012年。

一、产业现状

丝绸纺织业是吴江的传统优势产业,也是重要的民生产业。近十年来,随着国民经济的不断发展,经过技术改造和结构调整,丝绸纺织业生产规模迅速扩大,科技水平明显提升,经济实力不断壮大,特别是化纤纺织生产水平的突飞猛进,使盛泽成为了全国最大的薄型织物生产基地。至2008年底,丝绸纺织业产值占全市工业经济总量的三分之一以上,是吴江重要支柱产业之一。吴江丝绸纺织业具有四大明显优势:

(一)市场功能优势。中国东方丝绸市场有5000多家丝绸纺织商户入市交易,已成为全国化纤薄型织物最大的集散地和价格形成中心,2008年交易额达到580亿元,为全国第一大纺织专业市场和全国十大工业品批发市场之一。市场功能完备,已创建国内化纤价格指数发布机制、纺织品电子商务平台、纺织品物流基地,为广大纺织企业提供了原料采购、产品销售、信息流通、技术咨询等服务功能,对做强做大纺织产业集群具有巨大的引导促进作用。

(二)产业集聚优势。我市丝绸纺织业现有生产企业约7000家,主要集中在盛泽镇及周边地区,2008年实现产值850亿元,生产各类丝织品100亿米以上、印染布30亿米以上、服装3亿件、针织毛衫1.8亿件、亚麻纺纱6600吨、合纤丝135万吨,已形成从原料、纺丝、织造、印染到服装较为完整的产业链。全市拥有无梭织机12万多台,其中喷水织机10万多台,喷气织机1.5万多台,剑杆织机3180台,整浆并310台套,已成为全国无梭化程度最高的地区。真丝绸年产量稳定在3000万米左右,产量和出口量分别占到全国总量的八分之一和六分之一。

(三)企业规模优势。近几年大量民资投入纺织业,加上较好地接受了国际纺织产业的梯度转移,全市纺织企业的规模迅速得到壮大,实力不断提升,涌现出一批行业龙头企业和企业集团,如恒力集团、盛虹集团、鹰翔化纤、新民纺织等,其中,恒力集团、盛虹集团进入了全国企业500强行列。恒力集团2008年销售超过120亿元,成为吴江最大的民营企业,江苏省最大的织造企业,在全国民企百强中位列第70位。2008年度吴江百强企业中丝绸纺织业占有22席。同时,培育了一支优秀的企业家队伍。

(四)技术基础优势。我市丝绸纺织产业经过几轮技术改造与装备更新,纺丝、织造、印染等主要装备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国际先进设备比例达50%以上,自主技术开发能力比较强,一大批企业建有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博士后工作站、产学研联合的技术研究机构。中小企业技术服务体系也初步形成,现有5家社会化服务的技术中心,解决中小企业生产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另外,至2008年底,全市丝绸纺织业拥有中国名牌产品4个,江苏省名牌产品11个,中国驰名商标3件,江苏省著名商标9件。

国际金融危机对国内外市场的冲击,丝绸纺织产业首当其冲,国际市场萎缩,国内市场乏力,产品供求失衡,企业运行压力增大。一些在快速发展过程中累积的问题逐步显现。一是营销方式落后。大部分纺织企业仍采用传统营销模式,以加工生产为主,销售依赖东方丝绸市场的门市部,国际市场拓展能力不强,自营出口比重偏低。二是结构性矛盾突出。长期以来以服装面料为主,产业用布和装饰用布比例偏低。三是研发能力不强。绝大部分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偏低,自主创新能力不足,产品雷同性大,生命周期较短,附加值偏低。四是企业管理薄弱。大部分企业管理层家族化,优秀管理人才引进不足。五是环境保护压力较大。《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提出的新要求,更凸显了产业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特别是印染后整理水平不高成为制约产品提升档次的瓶颈,设备改造、技术升级刻不容缓。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调高、调优、调强产业结构的要求,以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有效运用规划引导、政策扶持、法律规范、行政推动等手段,以提高纺织品附加值为重点,增强产业配套能力,抓住对行业发展带动作用明显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开发和应用等关键环节,加快企业技术进步,培育新增长点,保持就业规模,实现我市由纺织大市向纺织强市的转变。

(二)主要目标。以优化产业、产品结构,增强创新能力,延伸完善产业链,提升产品附加值和产业竞争力,提高经济效益为总目标,着力抢占丝绸纺织产业的制高点,进一步增强在国内外的市场主导权,推进我市丝绸纺织产业平稳健康发展。到2012年,力争实现以下各项目标:

1.产业规模。全行业年均保持12%以上的增速,至2012年产值达1400亿元,占全市工业比重保持三分之一左右。培育45家自主品牌知名大企业,进入全国纺织业百强企业,具备直接参与国际化竞争的实力。同时加快培育一批成长型企业,形成良好的发展后劲。

2.产品结构。加大产品结构调整力度,至2012年,服装用纺织品、装饰用纺织品和产业用纺织品的比例由2008年的85123调整到602515。适度提高面料比重和家纺产品比重,服装用纺织品中面料与里料比重各占50%,着力开拓产业用纺织品领域。进一步扩展、延伸和完善产业链,提高综合竞争力。

3.品牌建设。加大研发投入和品牌建设力度,提高品牌经济水平。力争至2012年,全行业再创中国名牌产品45个,江苏省名牌产品810个,中国驰名商标45件,江苏省著名商标810件。

4.节能减排。坚持节约优先、环保优先,加强节能减排目标考核,至2012年,行业产值能耗处于全国先进水平,用水重复利用率达50%,万元增加值水耗年均下降5%,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的意识和水平进一步提高。

5.淘汰落后。加快淘汰低档喷水织机、无甲苯回收装置的落后低档涂层设备、高能耗高浴比的印染设备。严格限制高能耗、高污染、低水平重复的企业单纯扩大产能,确保全市印染产业整体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6.载体建设。进一步完善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规划、建设,不断推进震泽镇的江苏省蚕丝被亚麻特色产业基地、横扇镇的江苏省针纺织品科技园、桃源镇的江苏省出口服装生产基地建设,重点推进盛泽镇申报江苏吴江纺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7.企业管理。积极推进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进程,在规模企业中推广ERP系统等信息化技术的应用,进一步推进ISO9000/14000系列、OHSAS18000系列认证。

(三)发展方向。

1.原料产业。要在提高现有真丝、亚麻、涤纶长丝产品技术质量水平的基础上,注重新型差别化、功能化纤维的研发和使用。重点发展新一代多功能、高仿真、超细旦、混纤丝等高附加值聚酯长丝;积极发展碳纤维、芳纶等高性能纤维和导电纤维、抗菌纤维等功能性纤维;注重丝棉麻类天然纤维及锦纶、氨纶、芳纶类合成纤维的开发生产,发展棉、毛、桑蚕丝、亚麻、化纤、竹纤维等多种纤维的交络、交织、复合、包缠、混纺,开发具有抗菌、抗霉、除臭功能的共混纺丝产品;注重新型产业用功能性纤维产业链一体化开发,促进纺织品在农业、建筑、医疗卫生、国防等领域的广泛应用。同时,加快PTA等原料项目建设,进一步增强产业配套能力,提升综合竞争力。

2.织造产业。要围绕品牌服装面料、装饰用纺织品和产业用纺织品三大支柱产品,加快产品结构的调整和优化,突出原料、面料、最终产品三个环节,着力拓展装饰用纺织品和产业用纺织品市场领域。要继续提高加工工艺与技术,保持吴江真丝绸产品在全国的领先地位,要以高档丝绸制成品为龙头,以面料开发为突破口,提高产品质量、档次和附加值,形成高档真丝、仿真丝两大系列产品。要加快亚麻业的发展,在延伸产业链的同时,加强与科研院所的产学研联合,提高亚麻织物的技术含量及产品附加值。要加强技术改造力度,提升工艺和装备水平,提高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增强适应市场变化的综合竞争能力。

3.印染后整理产业。要进一步推进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结合吴江织造业结构调整、产业升级的发展方向,加大印染后整理企业的技术改造与技术创新力度,把印染后整理加工工序转变为引导纺织面料开发、生产的先导行业。要推广应用电脑花型设计、电子分色、电子制版、电子调色和电子控制系统。鼓励和引导企业积极应用低浴比染色技术、汽流染色技术、无水化印花技术和高品质后整理技术、绿色环保化印染技术、中水回用技术。大力支持研发和采用抗皱、防缩、防霉、抗静电、阻燃、仿真、多种纤维复合染整等特种印染后整理新技术,提高服装面料的质量和档次。

4.服装产业。要大力推进自主品牌建设,争创省级和国家级品牌,着力提高品牌经济比重。要提高服装设计开发能力,推广采用计算机辅助设计(CAD)、辅助制造(CAM)系统。要采用新原料、新技术发展针织服装新产品。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组建纺织服装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研制开发中心,并与服装企业形成产业开发链。

三、政策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吴江市加快推进工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产业调整振兴中的重大问题。市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加大产业组织协调力度,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确保调整振兴目标的实现。

(二)着力开拓市场。进一步完善政府搭台,企业唱戏的市场拓展机制,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国内外各类专业展览会,不断提高吴江丝绸纺织产业的知名度。进一步加强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规划建设,提升形象,优化各类服务功能,增强与企业的互动,为企业做强做大提供强有力的支持,特别要进一步推进色坯市场等有形市场和电子商务平台等无形市场建设,完善流行面料趋势、价格指数发布机制。引导企业转变经营模式,加快工贸融合,构建国内外营销网络,国内市场要主攻中心城市市场集散地,拓展农村纺织品消费市场和边远地区纺织品市场;出口市场要多元化,在稳定美国、欧盟、日本等发达国家纺织品市场份额的基础上,注重俄罗斯、巴西、中东地区等新兴市场的开发,努力扩大市场份额。

(三)强化投资导向。积极引导资金投向装饰用纺织品、产业用纺织品和最终消费品领域,以投入带动产业结构调整。支持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引进先进装备和技术,提高产品质量档次和劳动生产率,实现产品结构的优化,力争织造产业先进装备比重达70%、印染产业低浴比设备比重达90%。大力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步伐,鼓励企业加大信息化技术应用的资金投入,使信息化技术应用贯穿到企业的产品设计、生产和营销等经营管理全过程,加快改造和提升传统丝绸纺织业。

(四)提升创新能力。鼓励企业加大科研投入,开发新颖、时尚以及功能性产品,引领产业发展趋势。加强大企业研发中心建设,支持企业引进、培育各类技术人才,特别是行业顶尖人才,发挥人才集聚效应,增强自主科技创新能力。推进重点企业与加强有关科研究院校合作,加快科技成果产业转化进度,加快纺织产品换代升级。进一步加大共性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和扶持力度,为面广量大中小企业调整产品结构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五)深入实施品牌战略。要争创江苏省优质产品生产基地。积极引导和扶持有条件的企业创建自主品牌,形成以国家级品牌为龙头、省级品牌为重点、地市级品牌为基础的品牌集群。鼓励企业不断丰富品牌内涵,提升品牌无形资产价值,增强品牌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忠诚度,扩大市场占有率,壮大品牌经济规模,提高品牌经济对全市工业经济的拉动力和促进力。建立健全品牌维权援助机制,帮助市场主体依法应对商标侵权纠纷,对维权确有困难的商标权利人给予法律援助。

(六)推进绿色制造。要全面推动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从源头上削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要引入劣势印染企业淘汰机制,增加印染业竞争动力。大力支持采用先进技术改造提升纺织印染后整理水平,积极研发与应用低污染、低排放、零排放及有利于环境保护的技术和工艺,加快淘汰能耗高、污染重的落后工艺、技术和装备。加大印染废水治理力度,鼓励企业开展中水回用。在控制排污总量的基础上,坚持有保有压,调整结构,将有限的环境容量支持产业向高端发展,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在排污指标有偿使用和转让制度试点的基础上,及时总结经验,完善运作机制。积极鼓励印染企业采用废气回收、余热利用等先进节能工艺、技术、装备。

(七)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市相关职能部门要主动服务,积极向上争取国家、省市扶持工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包括重点项目扶持资金、设备投资补助、进出口退税等政策。金融机构在继续加强对丝绸纺织产业的信贷支持的同时,加大信贷政策宣传力度,鼓励、协助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等方式进行融资,开拓新的融资渠道,保障产业健康平稳发展。

(八)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加强行业自律、开展技术咨询、应对贸易摩擦、提供公共服务等方面的功能。尝试建立行业协会有偿服务制度,把行业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委托行业协会负责,引导行业协会加强自身建设,积极配合政府搞好行业管理,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

附件:1.关键技术;2.重点企业;3.重点项目。

1、关键技术

(1)新一代多功能、高仿真、超细旦、差别化高附加值聚酯长丝及短纤加工技术;

(2)碳纤维、芳纶等高性能纤维和导电纤维、抗菌纤维等功能性纤维和其它复合型差别化纤维、生产技术;

(3)高支精梳纱、多种纤维混纺、交织、面料后整理技术;

(4)高档防寒羽绒布、高档抗皱免烫面料、高性能纤维混纺面料、交织面料、提花面料、家纺面料等高附加值产品生产技术;

(5)特种产业用布生产技术;

(6)抗皱防缩、防霉、抗静电、阻燃、仿真、多种纤维复合染整等印染后整理技术;

(7)纺织印染废水处理、中水回用新工艺技术;

(8)真丝绸、亚麻后整理关键技术。

2、重点企业

中国东方丝绸市场 恒力集团有限公司 盛虹集团有限公司 吴江鹰翔化纤有限公司 江苏赴东纺织实业有限公司 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吴江亚太化纺有限公司 江苏华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吴江震伦化纺有限公司 吴江震洲喷织有限公司 江苏苏龙绢纺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新申绢纺集团有限公司 吴江福华织造有限公司 吴江新吴纺织有限公司 吴江鑫凤织造有限公司 吴江双盈化纺实业有限公司 江苏向兴织造集团有限公司 吴江市盛泽金涛染织有限公司 吴江三联印染有限公司 江苏法诗菲服饰有限公司 吴江英诺时装有限公司 江苏青田制衣投资有限公司 苏州美山子制衣服饰有限公司 江苏利康集团有限公司 苏州圣欧防护材料有限公司 苏州英宝丝绸有限公司 苏州慈云蚕丝被有限公司 吴江辑里蚕丝被有限公司 吴江纺织科技中心有限公司 江苏盛虹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苏州中科纺织有限公司

3.重点项目(略)



 

>